日本签证的误区
日本留学签证误区一:国内成绩不重要
很多申请人都误认为,反正要出国留学,国内成绩就无所谓了。其实,日本的东京、横滨等很多地方,已经强化了对留学生成绩的考核。很多院校会以留学生在国内的成绩,来判断学生的学习能力。从递交材料方面来看,日本方面与中国教育部已达成协议,对投递者的高中生毕业成绩、会考成绩、高考成绩进行认证。成绩不同,学生申报学校的档次也会不同。
日本留学签证误区二:学了语言就有日本大学的入学资格
部分申请人还存在着在这样的误区:自认为在国内念完高中,到日本学几年的日语后,就可以直接进入日本大学就读了。
其实不然,留学日本必须有一定的语言能力以及必须达到相应的符合进入日本大学就读的入学资格,这两个条件是并列的,不可以相互取代的。
日本留学签证误区三:在中国没有考上大学就去日本
在中国没考上大学就到日本,并非如此,到日本留学其艰苦性远远超过在国内。目前已有不少中国留日学生未能完成学业被困在日本的语言学校或专业学校;而且到日本留学也必须满足入学条件。
日本留学签证误区四:国内学不学日语无所谓
很多申请人对国内的日语培训课程不够重视,他们认为,在国内学不学日语是无所谓的,都觉得可以先去日本的语言学校学日语,然后再申请就读学校就可以了。其实不然,即使入学日本语言学校申请人也需要在国内学习日语的学校开具一定的课时证明;但是,由于具备开具课时证明的学校太多,再加上学校管理不够规范,所以这种证明的可信度有限。
目前日本的大学对留学生的日语水平有了比较高的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日语水平才能入学日本大学。专家建议准备留学日本的申请人参加J。TEST考试,这项考试是由日本国日语鉴定协会--J。TEST事务局于1991年设立的,是日本教育部门认可的一项考试,专门针对母语为非日语的人士。自2008年开始,每年将有6次考试机会。当申请人的日语达到二级水平,就可以直接申请日本短期大学或大学,这样还可以提前完成留学日本的学习计划。
日本留学签证误区五:认为有钱就可以留学
很多申请人都认为,只要家里有钱就可以留学,这是一种不对的认识;反之,即使没有经济实力也能留学,也是不正确的。实际上,留学所需要的经济担保并不是走过场,而是要求留学生提供父母经济收入的完税证明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并要求递交父母3-5年内的收入合计,这对于很多中国留学生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专家建议申请人应该冷静计划,多考察、多选择,不一定非要往热点区域扎堆。
日本留学签证误区六: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就能拿到留学签证
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未必就能拿到留学签证。签证官在决定签证的时候,会非常关注申请人的日语学习能力和学习意志。有的申请人连基本的日语日常会话也不能应付,就很难使签证官相信他有能力在日本学习;有的申请人没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只是以留学为借口到日本打工,这样也很容易被签证官拒签;有的申请人没有充分的经费证明,使得签证官怀疑其在日本留学的经济能力,从而遭到拒签;赴日留学签证银行存款证明虽然没有存款时间长短的限制,但在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和申请签证时都要被参考。还有一些申请人的材料被使领馆发现有错误或者不真实,也会遭到拒签。这也就是一些申请人虽然取得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却没有拿到签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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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签证常识大全
一、因公出国(境)组团常识
1、什么是因公出国(境)?
受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遣,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访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出访路线等均有严格规定的非个人支付费用的出国(境)活动。
2、因公与因私出国(境)有什么不同?
(1)性质不同。因公出国(境)是由本单位派出,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国(境)。因私出国(境)是以前往外固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为目的出国(境)。
(2)程序不同。因公出国(境)须先向本单位有出国(境)任务审批权的外事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在外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出访路线、公务活动等事项,须严格遵守外事规定。因私出国(境)属个人行为,本人需到公安机关和有关驻华使领馆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在境外,自主决定活动内容,一切经费由个人承担。
(3)办理证照机关不同。因公出国(境)证照由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海事局及其授权机构签发。因私出国(境)证照,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
(4)身份不同。因公出国(境)是以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的身份在境外执行政治、外交、科学、教育、经贸、文化、体育等公务。因私出国(境)只代表本人,其在境外行为不代表任何他人、集体或单位。
(略)
出国签证小贴士
1、什么是签证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指签发国准许签证持有者入境该国和从该国离境的时间期限。
不同国家对签证有效期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分为“入境有效期”、“停留有效期”、“指定有效期”等。正确把握签证有效期的不同含义,是因公出国团组拟定公务活动、合理安排行程的重要因素。
2、什么是入境有效期签证?
入境有效期签证指在规定期限内入境有效的签证,也可以说是标明签证持有者入境该国最后截止日期的一种签证。如2006年6月20日签发的3个月有效期限的入境签证,签证持有者在2006年9月19日之前入境该国有效。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斯里兰卡、巴西、智利、阿根廷、秘鲁、南非、加拿大等国签发此类签证。
3、什么是停留有效期签证?
停留有效期签证指签发国在签证内容栏目中标明,某一段时间内允许签证持有者在该国停留天数的一种签证。如2006年6月20日至7月19日、停留时间为12天的签证,其规定的最晚入境日期应为7月7日,否则停留天数将少于12天。如,丹麦、比利时、西班牙、希腊、卢森堡等国签发此类签证。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