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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启动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通报机制

2012-06-2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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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日起,山东省正式启动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通报机制,意在帮助车主投保车险时参考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通报情况和指标,选择理赔服务质量较好的公司投保,解决车险“理赔难”问题。

近日从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自8月1日起,山东省正式启动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通报机制,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各公司交强险私家车理赔服务质量测评结果,通过社会公众监督,促进保险公司改善理赔服务质量,解决车险“理赔难”问题。

据了解,统计通报指标包括“5000元及以下案均结案周期”“5000元以上案均结案周期”“件数结案率”3个与消费者利益直接相关的指标,数据均为截止日向前滚动12个月统计数据,统计车型仅包含投保交强险的私家车。

统计数据将于每季度次月上旬,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公司交强险私家车理赔服务质量测评结果。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可以参考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通报情况和指标,尽量选择理赔服务质量较好的公司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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