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何要报案,应几日内报案?
2、报案途径有哪些?
3、报案时要说明什么内容?
4、注意自费项目、办理住院安心延期手续
5、什么是合理用药?
6、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否理赔?
7、大额赔款如何领取?
1、为何要报案,应几日内报案?
答: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我公司现行人身保险条款中均包含有“保险事故通知条款”,条款规定应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有关权利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若因未能及时报案而导致相关证据灭失,事故性质无法认定的,将有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2、报案途径有哪些?
答:目前的报案途径有如下4种:
⑴电话报案:95511或66226688。在报案时可通过人工,也可通过录音,若感觉在录音电话中说不清楚,可留言“理赔问题,请回电话,电话是××××”,但注意留下的回复电话一定要是随时可以接通的电话。
⑵到大厦柜面报案:可到平安大厦二层业务员服务中心理赔专柜进行报案;
⑶到营业区柜面:业务员可在任何一个营业区柜面兼职理赔岗处,进行报案;
⑷PA18网上报案:登录PA18北京站进行理赔报案。
客户发生保险事故后,业务员在慰问客户时了解客户出险情况,在得到客户认可后通过以上途径向公司转达报案。
3、报案时要说明什么内容?
答:⑴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就诊医院;
⑵被保险人保险单号或身份证号;
⑶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⑷被保险人的现状。
4、注意自费项目、办理住院安心延期手续
答:医疗类条款均约定了赔偿的范围,即对于自费治疗项目包括自费药和检查诊治等内容是不能赔付的。
投保住院安心险的客户还注意,住院超过基础天数时要向公司提出延长住院天数的书面申请等。
5、什么是合理用药?
答:属于理赔责任范围的药品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制度范围;
⑵针对保险责任范围的疾病治疗有效的药物;
⑶治疗需要且由医生开具的药品,而不是自购药品;
⑷药品用量应与所治疗疾病的治疗时间相一致,超出部分不予给付。
6、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否理赔?
答:按照条款的规定在非指定医院、级别不够的县级以下的医院就诊,均属责任免除。若因危及生命的急症未在指定医院就诊的,应在三日内通知公司,若确需转入指定医院就诊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公司同意在非指定医院就诊的,对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7、大额赔款如何领取?
答:赔付金额超过3万元的案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亲自前来(被保险人因身体情况不能前来,应派其直系亲属前来)领取,并提前1天向理赔部进行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