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客户王先生在非洲安哥拉HUILA省LUBANGO市意外身故,其生前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紧急开展调查,并与我国驻当地大使馆取得联系。经确认,王先生出险事故属保险责任。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公司完成了理赔。
平时,客户在国外不幸身故,相关受益人在理赔过程中需交哪些证明或资料?如果客户在国外患重大疾病,是否可以在国外治疗,治疗费用能否理赔?这些问题往往令投保人“迷糊”。
据了解,客户如果因病或因意外在境外身故,受益人应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死亡证明,并得到居住国的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该国使馆的认证。如果客户在国外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赔付根据产品不同有不同的规定。太平人寿专家告诉记者,有些产品明确境外就诊不予赔付,但有些产品没有明确说,在国外就诊治疗后可将诊断材料译成中文,并由大使馆盖章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具体赔付标准采用就低原则。
此外,对于定额重疾险责任的索赔,则不受确诊地点限制,只要是由符合规定的医院做出的诊断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就可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中意人寿专家建议,“客户在进行必要的治疗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立即回国治疗。因为现在国内的医疗水平在国际上已处于国际中上水平,但价格只有国际水平的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