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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团险的真实意义

2013-03-214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临时组织起来的团体去购买团险,不仅不能享受到相应保障,而且出险理赔时,很可能会被拒赔。也有不少客户认为,自己有了社保,单位给买了团险,无须多考虑另外的商业个险。对此,中意人寿该人士表示,事实上,社保、团险和个险对于个人来说,就像金字塔结构的关系。

由于团险费率低、保障全等优势,有人自发组织一些员工以团体形式去购买团险。更有甚者,还提出利用各种途径组织人员通过“团购”的方式来购买团险等。这些做法本身看起来“经济合算”,但事实上是不可行的。

保监会《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为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组织起来的团体承保团体保险。”因此,为了买团险而“自发组团”的情况时不允许承保的。

保险“金字塔”

位于金字塔底层的社保仅仅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诸如失业、养老等;团险在社保的基础上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一般能覆盖意外、健康等风险;而个险则是个体因风险不同自由选择,不仅是对前两种保险的补充,而且保障涉及的范围和额度也最多样。同样,对于个人而言,这三种保险的支出成本是依次递增的。

因此,最合理的莫过于将三者结合起来,最低的基本生活保障用花费最少的社保支出;日常普遍的意外、医疗保障以及部分的补充养老等,可以由费率较低的团险来承担。通常,前两项保险并非由个人可控,因此个人需要了解社保以及公司团险覆盖了哪些风险,保障的额度有多少,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析尚未补足的风险缺口,购买相应的个险产品进行补充。

此外,由于团险经常是以公司给予个人的福利形式出现,一旦离职,该公司为其购买的团险也失去保障作用,而且到了新公司,其团险方案或多或少会与之前的有所差别。因此,购买一些必要的个险产品来防范主要风险和进行理财安排是有必要的。

避开团险索赔误区

作为被保险人的员工,应该及早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处了解自己能获得的保障。需要了解的团险权益包括:保障范围、保障额度、保障期限、除外责任,以及申报理赔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等。一旦出险,先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或者拨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再进行相关理赔。

由于有些客户平时并不十分了解自身的保障和理赔的手续,忽视了一些细节,反而令理赔程序更费周折。对于医疗保障类的团险,客户为了顺利索赔,必须留意相应保障项目的“责任免除”事项,同时对于以下情况也需要注意:

(1)非本人就诊的费用是无法得到正常赔付的,因此不要让他人代诊。

(2)了解哪些是公司所购团险中指定的医院,必须要前往这些医院就诊,如果在指定范围之外,一般都不予理赔。

(3)在无特别约定的前提下,在医院药房以外的机构购药的费用将不会获得补偿(如自行到社保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如果确实因为医院药房无该种药品,而需到外面购买,需由医院门诊办公室等部门盖外配章。

(4)无病症单纯开药:有的员工看病时让医生开一些与病情不相关的药品,以备病时用或保健。这样开出的药品以及相关费用将不会获得赔偿。

(5)仔细检查申报理赔的发票上的姓名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果不一致,基本上会遭到拒赔。

(6)提供的材料中要有与发票一致的病史,仅提供发票、无病史或者病史不完整,也会影响理赔的成功率。

(7)无病症的检查视同例行的常规体检,保险公司是不会予以报销理赔的。只有当客户有症状时进行的医学检查,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才能得到正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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