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某年7月份,李某购买了一辆二手的汽车,在购买当天便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但是由于时间没有来得及,李某便没有办理保险过户手续。接下来的两天为双休日,两天过后,李某打电话到保险公司进行预约,希望重新给车上保险。次日,李某以为过了一天,自己的车已经上了保险,便将车开上了路,离家不到20公里,在十字路口时与同方向行驶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受到重伤,李某一共赔偿90000余元。
事后,李某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发现自己的保单由于未交保费,尚未生效,所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李某又找到该辆汽车曾经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按照规定,他购买的车辆保险没有过户,该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
案情分析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二手车过户后,车险也要办理过户手续保险公司才能理赔。同时,保险单的生效日期是从开单日期算起的,人保也没有为李某理赔的责任。业内人士同时提醒购买二手车的司机,车险过户一定要盯紧,避免出事故后自己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