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失业险的待遇内容
按照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两方面的医疗待遇:
1.门诊医疗费待遇。此项费用以门诊医疗包干的形式与失业保险金一起发放,具体数额为其享受失业金标准的10%,在领失业人员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住院医疗补助金待遇,失业人员住院医疗前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住院医疗备案手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住院医疗的,按规定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住院医疗补助金。
住院医疗补助金按其在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50%核报,但最高不得超过其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4倍。
二.失业多久可以领取保险金?
失业多久可以领取保险金,其实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在失业后立即申请失业金,三个条件分别是:
1.所在单位已缴纳失业险1年(没有欠费记录);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未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标明自愿辞职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满足以上各个条件就可以在失业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般情况下,失业金经办机构会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
失业金可以领取多久是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的: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