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辞职如何拿失业金,上班了就没有了吗
主动辞职之后是不能拿到失业金的,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就有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才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若是劳动者本人主动向企业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不符合“非本人原因”条件,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使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也是不能领取的。
二、失业保险上班了就没有了吗
失业保险在重新上班之后就没有了,也就是不能继续得到失业保障了。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就有如下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且在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