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1日开始,吉安市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由原来的3%下调至2%,此举将极大帮助该市企业减轻负担,促进该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自今年3月1日起,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实现双向下调,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降至0.5%。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部分,可以冲抵年度内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社保知识】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买卖是门学问,无论是买房买车还是买保险,下手前均会做足功夫,跨过基础的门槛取得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