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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扣费时间将推迟

2012-02-242次浏览
小新客服
广州市地社保费将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流程也改变为每个月1日至15日为申报时间、15日至28日为扣费时间。

去年底,我给家里的老人购买了2份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市民汪先生问:去年底,我给家里的老人购买了2份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一直以来,我都会在账户上储存足够的款项,供银行在每个月的5日至15日期间划扣费用。但昨日我去打印对账单时发现,这个月的费用还没有成功扣缴,但账户余额却是足够的。之前办理社保的时候,工作人员就提醒我们,一定要在每个月18日之前成功缴费,否则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知这次是否扣费系统的问题?

广州市地税局解答:本月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此前,每个月1日至5日由社保局向地税局传输当月扣缴数据,地税局在5日至15日之间扣费;全责征收后,缴费登记、申报都在地税局进行,流程也改变为每个月1日至15日为申报时间、15日至28日为扣费时间。市民可在下一个月初打印账单,届时若扣费不成功再行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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