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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2014-08-20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答: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交费基数是当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个人根据经济状况自主选择),交费比例20%。另,对其中女四十岁、男五十岁(俗称4050)以上(含)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适当的补贴(各地不一样)。<br />问: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答:目前国家对于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依然是按照现行办法,没有出台新的政策。<br />问: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14最新政策去哪里缴费 答:去社会保障局的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窗口交费.<br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政策包括享有权利、缴费比例等内容。新一站保险网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吧!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享有权利:

  1、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企业职工享有同样的养老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同时和企业职工一样享受丧葬费、抚恤金,死亡后个人账户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余额中属个人缴费部分应连本带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2、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使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尤其是35种特殊疾病门诊和20类重大疾病险列入医保,解除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需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的4.9%和9%两种,一经选择,不能变更。

  按9%费率缴费的建立个人账户,按4.9%费率缴费的不建立个人账户。

  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按9%费率缴的不再缴费,但个人账户继续按照本人退休工资的3.5%返还,46周岁及以上按3.2%返还,46周岁以下按2.8%返还;按4.9%费率参保的,因不建立个人账户,故退休前后不返还,但其他待遇像住院、特殊门诊报销还正常享受。

  参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社保部门均会为其办理一张医疗保险IC卡,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零售药店刷卡购药时使用。

  参保人员住院每日医疗费由医疗机构录入并上传到社保系统,出院时在医疗机构通过网上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符合规定应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社保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个人只需支付自负部分。

  * 新一站保险网小贴士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说不管参保者连续缴费多少年,一旦中断缴费,断保期间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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