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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镇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比例有所调整

2015-11-2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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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数据统计,14年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达到46846元/年,对此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进行了相对应的调整。可按60%、70%、80%、90%和100%五个档次缴纳。

7月6日,记者从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2014年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经公布,梧州市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已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846元/年,月平均工资3904元。从今年7月7日起,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也将按新标准进行调整。按规定,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可按60%、70%、80%、90%和100%五个档次缴纳,全年所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分别为5623.20元、6559.20元、7495.20元、8433.60元和9369.6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选其中任何一种。
 
此外,2015年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标准也进行了相应变更。其中,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只享受住院待遇)的,缴费标准为152.3元/月(1827.6元/年);按统账结合办法参保(享受门诊+住院待遇,门诊费每月划入70.3元)的,缴费标准为222.6元/月(2671.2元/年)。另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90元/年。
 
据悉,已按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及档案托管人员,可直接到指定银行网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到银行缴费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养老保险手册或医保卡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缴费后,参保人员须向银行索取缴费回执单,凭缴费回执单到梧州市社保局四楼18号窗打印发票。首次参加养老或医疗保险、离开单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以及中途变更的人员,则须先到梧州市社保局四楼8、9、10号窗进行参保变更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指定银行各网点缴费。
 
为方便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梧州市社保局已和六家银行开展合作。这六家银行分别是:交通银行梧州分行、中国银行梧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梧州分行、农业银行梧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梧州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梧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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