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将暂停9天

2015-10-1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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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因年终财务决算,本月26日至2015年1月3日,西宁市将暂停灵活就业人员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市社保局和市地税局提醒广大参保者缴费人员及时缴费。

据了解,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3日,我市暂停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2015年1月4日起恢复缴费。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10日缴费系统延续7天不做调整不收利息。2015年1月11日起凡跨年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开始计收个人账户利息。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者,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分五个缴费档次,年缴费金额依次为6252.0元、7293.6元、8337.6元、9379.2元、10420.8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缴费能力,自选缴费档次标准,及时缴费。如逾期未缴费,补缴历年职工养老保险费,需要先到就近区县社保局开具“补缴通知单”,再到建设银行西宁各营业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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