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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缴费有调整 石市群众请留意

2015-07-223次浏览
小新客服
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的重要保障,但关于医疗缴费的常识各位网友是否都知道呢?接下来新一站借石家庄市公布医疗缴费标准调整的这次机会,带您一起了解下医保常识。

  石市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者,要留意一下自己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布,石家庄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9元,2013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确定为39669元,月平均工资为3306元。
  如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8%缴纳(含生育保险0.8%),每月需为每位职工缴费290.93元;单位职工按2%缴纳,个人每月需缴费66.12元。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4%缴纳(含生育保险0.4%)。照此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纳277.70元。石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新缴费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参保人员可留意自己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医保缴费怎么分配?
一般是由员工与单位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一般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员工则为2%。具体比例不同省市之间会稍有差异。
目前社会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增加,另一方面疾病频发,故而提前为自己的医疗费用做规划则非常必要。新一站建议您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辅以商业保险增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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