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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提出明确要求

2015-07-201次浏览
小新客服
对于社保的缴纳时间通常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要求,为了规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工作,乌鲁木齐市相关部门发布了通知对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节假日顺延。25日后,不再受理各类缴费业务。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会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处理。可能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就医看病,也可能会产生相应利息。

社保参保有的是单位有的是灵活就业人员,但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对于社保的缴纳一般都是有一定的时间要求的。有些地区的相关单位也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于社保的缴纳时间给出一定的要求。

  近期乌鲁木齐市就对社保的缴纳时间给出了明确的要求:自7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参保单位须在每月1日至25日缴纳社保费用,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每月20日至25日缴费。

  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工作,乌市专门下发通知,对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进行明确,涉及参保单位和灵活人员,其中参保单位须在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单位缴费业务,节假日顺延。25日后,不再受理各类缴费业务。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处理。

  每月20日至25日,会对灵活就业人员保费进行集中扣缴,参保人员应在20日前将预缴社保费存入指定缴费银行卡中,第一次扣缴不成功的会在25日再进行一次扣缴。25日后,不再受理各类缴费业务。

  据介绍,当月逾期不足额缴费,尤其是医疗保险欠费的,次月将暂停医保待遇,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就医看病。同时迟缴社保费的还会继续为其个人账户计息,这部分费用也需欠费个人来支付,也就是说,如果灵活就业人员若当月出现欠费情况,下月存保费时还须多存一点,除了保险还要付利息。

以上主要是对乌鲁木齐市的社保缴纳时间给出的要求,其他地区对于社保缴纳的时间有的也会做出相应的要求,提醒大家要根据当地要求及时缴纳,尤其是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就应该每月多留心,否则不但影响自己的医保使用同时还会损失部分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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