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社保中心最新消息,2015结算年度(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正式公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2300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16700元;医保月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92元。
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按《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规定,在本市市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2015结算年度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根据2015年度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进行公布。
2015结算年度,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2300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16700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460元,最高3340元。市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按11%的比例(含基本医保10%、地方补充医保1%)计算,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合计月应缴金额192元。
据悉,上述缴费标准自今年3月28日起执行。已在各委托扣缴银行办理委托缴费手续的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本月起一律按新标准缴费。其中,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按其本人在办理参保缴费申请手续(或签订委托扣缴协议)时,所选档次对应金额调整;医保月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92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后,视同其缴纳同期职工生育保险费。
扩展阅读: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业务经办和日常管理工作,分别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扎口负责。灵活就业人员可本着就近、自愿的原则,到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档案托管手续。为了规范管理,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先托管档案、后参保登记的程序办理,并保证参保地和档案托管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