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消息一出台,保险股应声而落,纷纷大跌。这一消息的出台之所以会引起股市如此剧烈的震动,主要是市场担忧寿险预定利率若放开,则保险行业竞争将加剧,部分保险公司可能采取高利率吸引消费者,从而提高行业资金成本,降低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甚至带来亏损。
那么,保险公司究竟会对这一变化持何种态度、并会如何积极应对呢?本文就这一问题展开分析和讨论。
大公司对费率市场化的保守意见
1.实行费率市场化或引发利差损
现在所讨论的费率市场化并没有对保障型产品和非保障型产品进行划分,数据显示,各大保险公司的非保障型的分红类产品占有90%的结构份额。对于纯保障型产品,出现利差损的几率较小,对未来风险影响不大;对于需要返还型的寿险产品,则存在较大利差损的风险。同样,如我们所知的,寿险公司的盈利主要是靠投资收益,面对未来的利差损,需要良好的投资收益来支持公司的发展。实际情况是,大公司并不具备投资收益上的优势。
2.退保风险
一般认为,实行费率市场化后,考虑到“高昂”的退保成本,市场上是不会出现大规模退保的,可事实并非如此。表面上看,保单持有人的退保成本高,但从保单生效开始,保险公司已经开始承担投保的风险,直到退保的过程中,所扣除的保费是公平合理的。也就是说,退保的成本和与持有保单期间享受到的服务是对等的,“不划算”只是一种心理上的直观感觉。相比之下,客户更愿意用更少的钱,享受接下来几十年的同样的服务,并且在新一轮的市场角逐中,很可能因为退保后重新选择公司而获得更优质的服务。这一过程对大公司的影响是相对较大的。
小公司现有客户多是因为其突出特点而享受到优惠的忠实客户,相对比较稳定;而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大,有让客户放心的品牌,但在其他方面并无突出特点,一旦保单发生大规模降价,就意味着重新瓜分的是大公司现有的这部分“蛋糕”。如此一来,大公司往往面临着业务的大规模损失,又要重新和其他公司竞争,所以,费率市场化为他们带来的不是对新市场的进军,而是如何维持原有市场份额的战争。
3.对市场不规范竞争的担忧
寿险市场刚刚走向正规,保险代理人的形象、寿险公司的形象在人们心中逐渐好转,车险费率市场化所引起的恶性竞争还历历在目,新一轮的争夺战会不会重新引发不正当竞争?一向以良好的社会形象示人的大公司不得不担忧这一问题。费率市场化不单单是要将寿险产品的定价放开这么简单,相配套的佣金设计的比例、营业费用、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都必须同步,否则,将给恶性竞争在无形中打开一扇窗口。因此,监管机构一直着重监管市场的不规范竞争。对于代理人而言,管的松一些更容易发挥,也就是说,小公司可能更具有吸引力,这就加重了大公司对未来市场变化的担忧。
中小公司对费率市场化的支持态度
1.对于公司健康发展的思考
中小公司一般从两方面来思考公司的健康发展:一方面,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推出的产品是否是客户所需要的;另一方面,就是要平衡公司所能承担的风险和盈利。费率市场化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把双刃剑。就目前的情况,费率市场化直接导向回归传统险的发展,这让以服务创新为特色的中小公司有了更广阔的舞台,但在保单制作方面的劣势是无法弥补的。对于风险和盈利,中小公司在投资收益方面所显现出的优势,会促使其努力扩大业务规模,费率市场化提供了这一背景。我们同样注意到,中小公司在风险承受能力方面的局限性,具体的监管政策还未出台,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各家公司不敢轻举妄动。
2.创新性发展契机
大公司成立时间早,他们的成长史就是中国保险业的历史,多年来“摸着石头过河”,如今已基本成型。中小公司大多刚刚起步或成立不久,没有历史负担,完全可以走创新型发展道路。在技术上比大公司更加灵活,短期“吸金”操作起来更加方便。比如说,大公司如果要制定一项客户服务,需要经过的手续众多,实行起来问题也会增多,所以,一般的创新服务都要经过慎重考虑才会实行;中小公司则不然,机构相对没有那么缜密,制度也相对简单,费率市场化一旦实施,中小公司很可能以自身的创新服务重新吸引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