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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怎么样?可以单独购买吗?

2021-02-021102次浏览
小新客服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是什么保险?有什么样的保障?含有身故保障吗?是必须包含在别的保险里一起购买,还是可以单独投保?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常见的产品就是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2019版,经常会与主险国寿康宁终身重疾险2019版组成产品计划。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可以单独投保吗?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是附加保险,附加险一般是不能够脱离主险单独购买的,因为附加险大多是主险的保障补充,也就是说是不能够直接单独购买的,是需要和主险搭配投保的,那么在投保这款保险之后,可以获得哪些保障呢?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的基本内容:


1.保险期限:


国寿附加康宁两全保险可以分为60岁、70岁、80岁这三种满期年龄,投保人可以任选一种作为附加合同的满期年龄。


2.保障内容:


(1)身故保险金:


关于身故保险金,因为国家对于未成人的身故保险金是有限制的,所以在赔付身故保险金的时候,不同的年龄,理赔方式也是有差异的。


如果是在18岁以前身故的话,保险公司就会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经缴纳的保费和现金价值比较大的一方给付身故保险金,理赔过后,合同终止。


如果是在18岁以后身故,还要分几种情况:


如果是在等待期内身故,那么保险公司就会给付已经缴纳的保费作为身故保险金;如果是在等待期后身故,那么在41岁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是按照被保险人当时已经缴纳的保费的160%与现金价值比较大的一方给付身故保险金。


如果是在41岁到61岁之间身故,那么保险公司是按照身故当时已经缴纳的保费的140%和现金价值的较大一方给付身故保险金。


那如果是在61岁以后身故,那么保险公司是按照当时已经缴纳的保费的120%和现金价值的较大一方给付身故保险金。


(2)满期保险金:


如果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没有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理赔,也没有进行过高残理赔,那么保险公司将会给付保险合同总的交纳的保费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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