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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投保两人受益

2012-06-061次浏览
小新客服
2011年9月17日,新华保险烟台中心公司客户吴先生骑摩托车发生车祸不幸身故,新华保险给予迅速理赔。

吴先生投保了公司两份保险:一份是年缴保费120元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份是为其父亲投保的《吉祥如意两全保险》。

2011年10月26日,吴先生的家属在业务人员的协助下将理赔资料交到了公司。10月29日,公司将8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划到受益人的账户中。另外,因《吉祥如意两全保险》具有保费豁免责任,投保人吴先生身故,其日后14年的保费共计42784元全部豁免,而其父亲仍然享受公司全方位的保障。

收到8万元的理赔保险金及《吉祥如意两全保险》保费豁免的通知后,吴先生的父母激动不已,没想到仅仅花费120元购买的团体意外保险竟然赔付了8万元,且儿子为给自己提供一份保障而购买的《吉祥如意两全保险》,公司又豁免了保费。11月23日,吴先生父母将一面写有“理赔迅速,服务优质”的锦旗送到公司以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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