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客户有更全面的保障,建议客户加上少儿重疾保险,客户也同意了。具体介绍如下:
险种名称 基本保额 年缴保费 保障期缴费期
成长快乐 2.5万元 3400元 至60周岁 至17周岁
附加少儿重疾 10万元 260元 至25周岁 至17周岁
住院医疗 1万元 330元 1年 一次交情
压岁金:每年领取首期保费的2%,至17周岁,合计1156元.
大学教育基金:18--21周岁领取(2.5万元+累积红利保额)×30%×4年,至少3万元
深造金:22周岁领取(2.5万元+累积红利保额)×60%,至少15000元
婚嫁金:25周岁领取(2.5万元+累积红利保额)×60%,至少15000元
立业金:30周岁领取(2.5万元+累积红保额)×90%,至少22500元
养老金:60周岁领取(2.5万元+累积红利保额)×200%,至少50000元
生命保障:
18周岁前若是不幸身故返还所交保费与基本保额现价较大者+累积红利保额现价+终了红利:18周岁后不幸身故,返还(2.5万元+累积红利保额)×500%+终了红利,至少125000元。
特别关爱:
投保人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并介于20周岁至60周岁之间,免交续期保费
附加成长少儿重疾: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保险金额的10%:
2.本保险实际缴纳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缴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住院费用保险利益:
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后保单生效60日后患疾病在本公司指定医院住院治疗所引起的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本公司给付下列保险金:
1.住院床位费保险金
2.住院杂费及手术费保险金。
二.在保单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均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单效力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