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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7月起劳务派遣须取得行政许可

2015-08-050次浏览
小新客服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根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从今年7月起,经营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在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原已注册登记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也应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行为的新举措。

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每年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核验,其结果将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对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即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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