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通例,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的社会被称为老龄社会。从第六次人口普查来看,我市现有60周岁及以上人口86.01万人,占全市常住总人口12.09%,这意味着福州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15年,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0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上升至15.8%。
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空巢老人、失能老人日益增多等问题,政府部门有何应对之策?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福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给出了答案。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201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规划》提出,在老年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我市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力争今后五年基本养老金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93万人。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农村居民参保率达85%以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到2015年也将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减轻老年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将发展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大力引导和支持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争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
家庭成员照顾老年父母有望获奖励扶助
今后五年,我市还将积极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研究制定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的政策,来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继续实施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政策,并扩大实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养老补贴。资助城乡低保老年人、“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困难老年群体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探索建立家庭成员照顾老年父母的奖励扶助制度,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特殊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