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处了解到,今年全国将统一80岁以上老人养老津贴制度。该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民政部正在对全国各地的养老津贴制度及实行情况进行摸底,预计在本月底,将发华西村布全国各地实行养老金补贴制度的统计通报。
按照规定,有条件享受此项善政的80岁以上老人有两类:一是岁数达到80岁的农村全部高龄老人,再是城市低收入家庭中岁数达到80岁,且没有正常退休金的高龄老人。而拟实行的惠老新政,并非对全国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作一刀切,而是各省区都须建立高龄津贴制度,也即先解决有与无的公平难题。另外所需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纳入地方预算。
伴随经济发展【成都市社保银行代扣】,国内不少地方这些年纷纷尝试对辖区内高龄老人发放津(补)贴,最早的试点如浙江部分发达县市1990年代后期就开始逐年推进。时至今日,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资金来源、发放渠道、发放标准、发放名目都呈各自为政状态,有的地方,譬如江苏华西村、浙江航民村等一大批“财力雄厚村”,在地方民政渠道之外,“村级财政”就对本村高龄村民发放此项津贴……政出多门,受益者固然多多益善,却又平添了新的社会不公。
以省为单元,建立全国统一、针对最有现实需要的部分高龄老人的高龄津贴按月发放新政,80岁以上老人将享受高龄津贴 助推幸福养老,从现实计,它对农村高龄老人和城市低保家庭内无退休金高龄老人的养老窘境,多少能收雪中送炭之效;从长远计,它系当下及未来二三十年间,各级政府应对“银发浪潮”冲击挑战所要采取的系统社会政策的合理组成部分。
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两层原始含义:第一个“老”指赡养、孝敬之意,第二及第三个“老”指老人、长辈的意思。置于当代公民社会,它理当植入两层“新意”:其一,“老吾老”乃现代公民社会的题中之意;其二,公民社会的养老不能再依赖“养儿防老”,而务须尽快建立完善由国家意志推动的“国家养老”。
我们提出“愿高龄津贴助推"国家养老"”的愿景,建立于由以下权威统计为依据的严酷现实和挑战:国际上判断一国是否进入老龄社会,以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10%划线。在国内,引用2008年人口统计,老年人口已超过1.69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