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朱俊生 安领娟 申 静
当前,我国的商业健康险发展仍然处在初级阶段。2014 年,我国健康险保费规模只有1587 亿元,仅占人身险保费的12.18%,而成熟市场一般在20%-30%。健康保险保费支出在医疗卫生费用总支出中占比只有1% 左右,而发达国家一般在10% 左右。
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商业健康险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与此同时,在税收优惠等政策的支持下,未来几年将是我国健康险发展的黄金时期。根据测算,到2020 年年末,健康险保费收入有望达到7000 亿-10000 亿元。面对近万亿的巨大市场,各路人马开始摩拳擦掌,不断布局,抢先进入市场“掘金”。仍处于“萌芽期”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主要呈现保费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增长速度与寿险同步,近年来增长加快以及保险深度和密度水平较低等特征。
● 保费收入规模相对较小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规模可以从绝对量和相对量两个角度分析。
从绝对量上看,2003-2014 年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从241.92 亿元提高到1587.18 亿元,保费绝对规模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从相对量上看,其在人身保险中的占比从8.03%提高到了12.18%,占比仍然较小。在美国等很多发达国家中,这一比例达到20%-30%。
● 增长速度与寿险同步,近年来增长加快
由图1 可以发现,商业健康保险的环比增长率呈现波动状态,在2000-2003 年波动剧烈,增幅较大,2004-2011 年稍显平缓,与人寿保险增长率及人身保险增长率增幅周期大致相同。究其原因,是由于这时期的商业健康险多是以寿险附加险的方式出售,而寿险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占比高达90% 左右,因此,寿险增长率的波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商业健康险的波动。
2012-2014 年,商业健康险增长率明显超越人身保险及总保费增长率,呈现阶梯式上升趋势,增长速度非常快。
● 保险深度和密度水平较低
近年来,虽然健康保险的增长速度可观,但其发展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两个方面,其发展水平远远低于人身保险及全国保险水平。由图2和图3可以看出,2003-2013 年,商业健康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虽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但都远远低于相对应年份全国保险及人身保险的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从保险密度来看,2013 年人均商业健康保险费约83 元,远低于2003 年的人身保险及全国人均保险费。从保险深度来看,健康保险规模占GDP的比重尚未超过0.2%。
健康险,迎来“蓝海时代”
当前,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大幅提升了对健康保障的需求,同时加剧了社会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压力,从而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 健康保障的需求旺盛
《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组的测算表明,全国60 岁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在2020 年将达到2.55亿,2030 年3.71 亿,2040 年4.37 亿,2050 年4.83亿。2053 年,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87 亿。随后,老年人口将缓慢下降,但到2100 年时仍有3.83 亿。相应地,全国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在2020 年为17.8%,2030 年为25.3%,2040 年为30.2%,2050年为34.1%,2054 年,老龄化水平达到峰值34.9%,之后直到世纪末,老龄化水平仍将在33.5% 上下浮动。其中,我国80 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规模在2020年将达到2919 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1.5% ;2030 年4344 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1.7% ;2040 年6714 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4% ;2050 年1.08 亿人,占老年人口的22.5%。2072 年将达到峰值1.34亿人,占老年人口33.0%,随后缓慢下降到2088 年的9612 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3.9%,此后又有所回升。
上述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将大幅提升对健康保障的需求。
一方面,老年人患病状况将日趋严重。
首先,老年人口未来两周患病例数将显著增加。测算表明,如果仅考虑人口变化,2010 年的两周患病例数为7938 万例, 至2050 年为21562 万例,年平均增长2.5%。如果同时考虑患病率与人口的共同变化,2010 年60 岁以上老年人的两周患病例数为8547 万例,至2050 年为33871 万例,年平均增长3.5%,绝对数增加了3 倍。
其次,老年人未来慢性疾病病例数将显著增加。测算表明,如果仅考虑人口变化,2010 年我国老年人慢性病患病例数为10945 万例,至2050 年为29565 万例,年平均增长2.5%。如果同时考虑患病率与人口共同变化,2010年60 岁以上老年人的慢性患病例数为11338 万例,至2050 年为50693 万例,年平均增长3.8%,绝对数增加了3.5 倍。最后,未来残障老年人数将显著增加。测算表明,如果仅考虑人口变化,2010 年我国残障老年人为656 万人,至2050 年为2272 万人,年均增长3.2%,增长了2.5 倍。如果同时考虑残障率与人口共同变化,2010 年我国60 岁以上残障老年人为780 万人,至2050 年达到4166 万人,年均增长4.3%,增长了4 倍。
另一方面,老年人疾病负担将大幅增加。老年人疾病就医费用将快速增加。预测表明,不考虑住院率的变化,2010年门诊和住院的就医费用为7817 亿元,至2050 年将达到180409 亿元,将增加约22 倍。其中,门诊医药费从6164 亿元增加至137514 亿元,将增加约21 倍。住院医药费从1653 亿元增加至42895亿元,将增加约25 倍。考虑住院率变化,2010 年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为8020 亿元,2050 年为202570 亿元,将增加约24 倍,其中住院费用从1855 亿元增加至65056 亿元,将增加约34 倍。同时,60 岁以上老年人的疾病经济负担也将显著增加。根据预测方法,2010 年我国60 岁以上老年人口总的疾病经济负担(中间值)为7513 亿元,到2050 年为314057 亿元,将增加约40 倍。
● 社保可持续发展压力陡增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医疗卫生费用也呈现出同步增长趋势。
研究显示,人均医疗费用和年龄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60 岁以上年龄组的医疗费用是60 岁以下年龄组医疗费用的3-5 倍。同时,高龄老人是老年人口中的脆弱群体,他们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
据测算,平均每位80 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的照料与医疗成本开支约为65-74 岁老人的14.4 倍。因此,随着人口老年期的延长,特别是高龄期延长,因疾病、伤残、衰老而失去生活能力的老年人将显著增加,医疗费用压力巨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的经验分析,人口老龄化与人均医疗卫生支出呈现非线性的正向关系,当进入老龄社会时,医疗卫生支出将快速递增,卫生支出占GDP比例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而逐步提高,医疗卫生支出将给经济发展和政府财政带来日益沉重的负担。
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医疗保障体系的承载能力,应对急剧攀升的疾病经济负担。目前,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退休后的参保者及其原单位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这样,某一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数占总参保人数的比重对该地区医疗保险基金有重要影响,即退休人数所占比重越高,基金支付压力越大。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人群将缩小、享受人群将相对扩大,以现收现付制为筹资模式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必然面临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风险,医疗保障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压力巨大。
● 健康险发展进入黄金期
在上述背景下,我们需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
在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中,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建立长效稳定的平衡和制约机制。在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内,政府举办的公共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解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
目前,我国健康险保费规模还比较小。2014 年,我国健康险保费规模只有1587 亿元,仅占人身险保费的12.18%,而成熟市场一般在20% -30%。比如,在同样实行强制医保的德国和荷兰,商业健康险保费在人身险保费中的占比分别高达28% 和64%。
另外,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支出在医疗卫生费用总支出中占比只有1% 左右,而发达国家一般在10% 左右。
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商业健康险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我们认为,随着一系列政策红利的释放,未来几年,我国商业健康险将迎来快速发展。自2012 年以来,商业健康险是保险业中活力最强、增速最快的板块,年均增速达到34%。
未来5 年,健康险业有望继续以30% 以上的增速发展。若按30% 的增速保守测算,到2020 年年末,健康险保费规模将达到7000 亿元左右。
可以说,未来几年,我们将迎来健康险发展的“蓝海时代”,万亿规模值得期待。
保险业抢占的“新高地”
近两年,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政策密集出台,健康险也将成为保险业等各路人马抢占的“新高地”,并充分挖掘出其中蕴藏的巨大发展潜力。
● 税收优惠政策“更优化”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税收政策对于健康险行业发展的激励程度还远远不够。从国外经验来看,为鼓励商业健康险发展,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空间可涉及到企业、个人和保险公司三个方面。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险的税优政策分别针对企业和个人,但力度不足:企业投保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支出可以在工资总额5% 的范围内税前列支,对个人购买健康保险的保费支出实行税前列支的额度仅为每年2400 元。
为此,保险公司可积极与政府沟通,争取提高职工补充医保费用在工资总额中的列支比例以及更大力度的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增强健康险消费能力。
● 与社保“强强联合”
从我国目前社会医疗保险发展态势和商业健康险的发展水平来看,商业健康险要真正实现完全的自主经营,还面临着很多短期内难以突破的困难。保险公司应结合自身优势,积极与政府合作,借政府之力谋共同发展。
保险公司大力发展政府委托业务,一方面,可借助政府的行政力量,打造医疗风险管理平台,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控制,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赔付,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还可挖掘和展委托业务和社保补充业务客户资源,利用社保业务积累的客户信息,开发企业和个人客户,扩大保障服务领域。
与社会医疗保险的融合对接不应局限在理赔环节,还要发挥保险公司的长处,在投资、服务、管理等领域与社会医疗保险展开更多的接触和尝试。因此,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更多的融合对接,是保险公司的必然选择,应从战略高度予以积极推进和创新。
● 布局健康险产业价值链
在目前医疗卫生体制下,保险企业作为独立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付款人,缺乏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有效约束机制,难以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导致赔付水平居高不下。因此,保险机构有必要通过投资医疗机构,与其建立资本纽带关系,控制社会医疗网络资源,通过合作,实现多赢。
为此,保险机构要积极寻求投资医疗机构的机会,充分抓住技术水平高、社会声誉好、经营效益佳的医疗机构新建、扩建、转轨改制等有利时机,争取通过参股、控股甚至收购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既可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也可从源头上降低赔付率水平。
● 提升专业化的经营能力
健康保险服务链条长,涉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健养生等多个领域,跨行业特性使风险控制复杂,经营管理难度大。保险公司必须树立专业化的经营理念,遵循健康保险内在规律,打造适合健康保险运行模式的经营管理平台,实现专业化经营。
一是突出健康管理特色。向客户提供健康保障和健康管理服务,致力改善客户健康状况,使其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得病后做到早控制、早治疗、早康复。二是推进服务方式的创新。比如,改变过去“埋单式”管理,通过与定点医院签订财务合同,建立直接结算业务关系,实现全部或部分直接赔付。三是探索多种形式的管理式医疗模式,推进医疗就诊全流程的风险管理,确保医疗风险有效控制。此外,在产品设计、精算、核保核赔、财务管理等环节上也要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 ■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朱俊生系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健康险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医疗费用支付的负担,更好的保障了居民的健康幸福生活,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生活成本的增加,通货膨胀的加剧,现阶段居民对于保险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对于保障的项目和保险金额以及保费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如何更好的制定符合居民需求,符合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也是很多保险公司关注的问题。更多保险选择咨询随时可咨询新一站保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