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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金参保人数达2.35亿

2012-05-17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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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进一步加大城市低保投入力度,全年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同比增长近20%中央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429亿元,统筹解决包括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在内的其他各类人员医疗保障问题。

7月13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在京首次发布《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09年,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5亿人,比2008年底增加1607万人,增长7.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为11477亿元和89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8%和21.6%;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326亿元,同比增长69.7%。

《公报》显示,2009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与上年度相比,老年人口净增725万,增长了0.5个百分点;平均预期寿命超过73岁,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99万。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部主任杨东法介绍,目前全国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200元,惠及4700余万人;全国31个省(区、市)的320个县(市、区、旗)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1500万左右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领到了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农村老年人的“老有所养”有了制度性保障。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53.4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年累计支出五保供养资金91亿元,同比增长18.6%。

《公报》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47.5亿元,同比增长50.1%,全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亿人,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退休人员和城镇老年居民超过6000万人。截至2009年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数达到2716个,参合人数8.33亿,参合率为94.0%,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2009年度筹资总额达944.4亿元,支出922.9亿元,补偿支出受益7.6亿人次。2009年,为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帮助城乡贫困老成年人缓解“就医看病难”问题,中央财政投入资金达80多亿元,同比增长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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