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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探索年轻人随老人居住可减税 暂无时间表

2012-11-0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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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考虑借鉴国外“多代屋”理念,探索制定鼓励年轻人与老人就近居住适当减免税收的政策,探索由政府提供相应补贴,鼓励由子女或亲属为自家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

子女或亲属为自家老人提供居家为老服务,政府可提供相应补贴;年轻人与老人就近居住,可获得适当减免税收。这样来自国外“多代屋”的家庭照护支持体系,正进入上海养老保障体系的探索研究中,目前尚无确切的时间表。昨天,在上海市政协重点督办“积极完善为老服务体系”提案专题座谈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高菊兰透露,上海将首先争取在今年启动试点,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老人实行护理费用医保补贴,以减轻一些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的养老负担。

交通问题增养老难度

截至2011年底,上海共有养老机构631家,床位10.2万张,约占本市户籍老年人口的3%,其中,市、区(县)公办养老机构33家,床位数9070张;街道(乡镇)公办养老机构263家,床位数39633张。高菊兰坦言,虽然近年来上海老年照护有了较大发展,但与实际需求还有差距,由管理体制等因素带来的功能定位、资源衔接等方面问题也客观存在。同时,由于运行成本、运行风险等因素,能够满足重度护理、特别是失智老年人的照护床位不足。在地域分配上,存在中心城区机构养老需求高但床位紧张,而郊区交通、就医等配套不够等问题。

她还表示,全市各区县、街道(乡镇)公建养老机构设施实现全覆盖,每个区县至少拥有一家以收住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建照料机构。

对于不少政协委员呼吁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高菊兰透露,通过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应对老龄化问题,缓解由此带来的各类社会矛盾,已成为各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上海早在2009年就开始调研,近期又在此基础上,初步提出关于本市试行老年护理保障计划的工作建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老人实行护理费用医保补贴政策试点。目前,市人保局正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的试点工作方案,争取年内启动试点工作。

考虑建非营利护理站

高菊兰表示,上海正在进一步整合老年照护服务资源,探索由社会资本建立非营利护理站,开展居家护理服务。未来,上海还将根据需要加大老年照护服务政策的扶持,如考虑出台提高老年照护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大型居住社区建设老年照护机构给予建设经费资助等政策,以及提高养老服务补贴标准、补贴范围,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目前,带有照护服务功能的老年居住建筑建设法规,几乎是空白。”高菊兰说,从今年开始,上海把为1000个低保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性改造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成为向适老性设施改造的开端,实事项目中还增加了老年人社区援助服务,为10万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的“老伙伴”计划。

到“十二五”末,上海养老床位将达12.5万张,中心城区和郊区养老床位分别不低于区域老年人口的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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