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4万老工伤人员可开始办理待遇申请了,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即日起就可申办。
已退休并移交社会化管理的老工伤人员,向所在县(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退管办)提出申请;仍在职、已退休未移交社会化管理的老工伤人员以及工亡职工直系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自受理老工伤确认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老工伤确认意见书,申报工作不收费。
需提交的材料
1.老工伤确认申请书,《省属老工伤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受伤时所在单位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制证明材料;
3.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受伤时所在单位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以及有效的事故证明材料;
5.首次诊断为职业病的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时病历记载等医疗证明材料;
7.提供职工受伤害时所在单位、该职工个人参加工伤保险证明;
8.有关部门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等辅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