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开始,陕西就把“老工伤”问题作为工伤保险工作的一项重点难点工作来抓,明确了解决“老工伤”问题的主要政策和具体措施。三年来,陕西各地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调剂使用的办法,已逐步将17584名“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但由于历史原因,陕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还存在相当数量的老工伤人员,他们大多仍由所在单位承担其工伤待遇,缺乏长期、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待遇普遍较低。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经决定,今年将重点解决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问题,同时妥善解决好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问题。在资金筹集上,陕西将通过统筹基金调剂、企业趸缴或补缴部分费用、政府补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所需资金。
按照计划,陕西全省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今年4月底前,将国有企业中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今年年底前,将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和其他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