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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关注高校临时工养老保险

2012-05-2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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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针对学校的临时工没有社会保险问题,高校都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基本上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对参加社会保险方面,目前还持观望态度。主要是此项用工人员数量较大,对参保费用来源渠道感到困惑。

去年以来,西安市雁塔区针对辖区高校多,聘用人员多的状况,对高校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做了有益的探索。

王女士是一所公办高校的教师,属于合同聘用员工。她的人事档案学校不收,也没给她办理社会保险。无奈之下,毕业之后王女士就把档案一直放在大中专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像这样的情况将不允许再出现。也就是说,即使是临时工,都要为其办理养老保险。

今年初《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西安市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加大了对这类特殊人群的普查和关注。在对辖区长安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学院、西安科技大学、西安文理学院、西安政法大学等高校社会保险普查中发现,这些高校的用工形式分为:学校行政类合同用工,主要是教学上的辅导员,校保安方面的校卫队等;后勤保障方面用工,主要是餐厅工作人员,学校的各类保洁员,校医院等;还有附中、附小的编外及临时用工人员。对这些人员的用工,这些高校都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基本上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对参加社会保险方面,目前还持观望态度。主要是此项用工人员数量较大,对参保费用来源渠道感到困惑。

该中心主任王宏喜说,一些高校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就会出现劳动者随意离开的现象,使用人单位无法制约劳动者,造成临时用工不稳定。王宏喜希望更多高校能及时为临时聘用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让劳动者心安理得,让高校和谐发展。

西安科技大学机电厂厂长贾文胜告诉记者,今年初,在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督促和帮助下,他们为所聘用的人员也办理了社会保险。据介绍,他们的工厂也是学生的实习中心,工厂里的打字员、技术工人等都是聘用人员。甚至有些岗位还聘用了一些附近的居民和农民工,而且这类人员在职工总数中所占比重比较大。他们的身份以前是无法进入学校的社保体系的,因为高校属于事业单位,享受类似公务员待遇。在很长时间内,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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