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五年以上的,或距离退休年限3年以内,没有再就业,也没有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四)出境定居或调离本市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