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提供下列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房的,提供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不动产统一发票;
(二)购买房改房,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与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不动产统一发票;
(五)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工程预决算报告》;
(六)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市危险房屋鉴定办公室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并经管理中心查实后办理。
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批准文件或证书。
【公积金查询,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医院证明或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同时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批准文件或决定、终止工资关系等有效证明文件。
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达到规定年龄且未再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准文件或决定、终止工资关系、户口等有效证明文件。
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出境证明、终止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证明。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关系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提供法院刑事案件判决书、身份关系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书等。
房租费用超过家庭收入扣除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费用的,应提供户口、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所在社区出具的租赁证明及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协议。
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提前还款票据和借款合同。
职工具备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同时提供户口或结婚证明。
职工家庭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身份证明、享受低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