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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2015-10-20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衡阳市的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答:我印象中,衡阳市的住房公积金应该是1992年开始的。 仅供参考。<br />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须知

注意事项:提取手续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另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每周五上午(8:00-12:00)

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房(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建房,大修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购买自住住房在商业银行贷款办理年度提取的

4、租住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支取人遇到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大病提取公积金】

7、离退休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9、调离本市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籍的

12、出国、出境定居

1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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