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须知
注意事项:提取手续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另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每周五上午(8:00-12:00)
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房(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建房,大修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购买自住住房在商业银行贷款办理年度提取的
4、租住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支取人遇到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大病提取公积金】
7、离退休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9、调离本市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籍的
12、出国、出境定居
1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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