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何先生通过党报热线读者接待室咨询:我听朋友说如果不买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是这样的吗?如果是的话,那都是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
调查反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解释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共规定了11种提取情形,除购房和还贷提取情形外,职工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租赁住房;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只要出现上述任一情形,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