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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交费基数将不再变动

2012-05-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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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市继续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着重学生的参保工作。为缓解企业的缴费负担,基本医疗保险费交费基数将不再变动。

今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不再调整医保交费基数

帮助12万人找到工作,其中要让3万下岗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昨日,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透露,我市力争把今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劳动部门确定今年为“全民创业年”,大力开展万民创业竞赛活动。扩大创业扶持范围,把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和创业培训对象范围。力争把今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深入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重点做好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工作。劳动部门将加大与教育部门的协调合作,让驻郑大学生也享受到全民医保的优惠待遇。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部分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不断完善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制度。继续完善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将大病统筹转为基本医疗保险。

为减轻企业负担,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不再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交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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