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保障部门近日宣布,到今年年底,山西省将基本实现所有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据介绍,从即日起,山西省劳动保障部门将对未参保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调度督办,企业新招用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必须全部参保。
对已参保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在稽核企业参保职工人数、缴费基数,对稽核欠费的工伤保险进行追偿;少报或瞒报职工人数和职工工资总额的,责令企业补办参保手续、补交欠费;拒不参保或中断参保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能在期限内改正的进行处罚。
据悉,安监、煤监等部门将把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换发、年审的必备条件之一,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定期通报,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一律不予颁发、换发、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