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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保系社会发展重要元素 企业强制参保国家给予补助

2015-07-2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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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从10月份起,我就能领取养老金。”最近,大连市民张金凤非常高兴。今年55岁的她,从2004年起开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原政策,她要从2004年开始顺延缴费,并累计缴费15年,也就是说至少要到2019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今年7月份政策发生变化:具有大连市户籍以前没有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居住大连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原大连市农村户籍现转为城市户籍人员均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以从1998年1月开始补缴。张金凤只要将1998年至2004年这段缴费补齐,就可以在今年10月份领取养老金了。

“张金凤们”的喜事,主要得益于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通过开展“延伸蹲点调研”,“转换角色、换位思考”等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征求群众对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抓好群众反映突出的养老、医疗以及困难企业等问题的整改。

所有群体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

今年7月份,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敞开了参保政策大门,将在大连市全域范围内生活、就业的群体全部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使部分群众能够提前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福利;还实现了外来务工人员人到哪里,养老保险关系就跟到哪里;同时丰富了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种类,给予大连市居民更多的选择。

截至8月底,为1500名大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为近300名外地户籍人员办理了参保接续手续;为1900多名原农村户籍后转为城市户籍,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改办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门诊看病医保报销政策将在年底前出台

不久的将来,职工在门诊看病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了。为减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大连市将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中筹集。参保职工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此项政策将在年底前出台,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也将启动

市人社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还将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据介绍,目前,大连市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一些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参保人员,在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只能由个人承担。对此,大连市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通过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方式,对参保居民1年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进行二次支付,补偿比例分段递增,补偿额度累进计算,不设封顶线。

对困难企业实施社保补贴和就业培训援助

市人社局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稳定就业局势,在全市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对被认定的困难企业实施社保补贴、就业培训等援助政策。到目前,最终认定履行社会责任困难企业150户、涉及职工1.34万人。市人社局将对困难企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

除了社保,商业保险是很有必要的补充,在基础保障的基础上全面升级。为了推进商业健康险发展,有效减轻民众就医经济压力,下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的参保职工,在预留其5000元后,剩余部分可用于购买与职工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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