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力扶持科技保险 创新与探索性有待提高

2015-06-17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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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保险是指运用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对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各类现实面临的风险而导致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的财产损失、利润损失或科研经费损失等,以及其对股东、雇员或第三者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现实伤害而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给予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方式。
    科技保险是指运用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对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各类现实面临的风险而导致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的财产损失、利润损失或科研经费损失等,以及其对股东、雇员或第三者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现实伤害而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给予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方式。
    科技保险投保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科研机构均可投保科技保险。高新技术的范围包括: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核应用技术;其他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为加快全国科技保险快速渗透,2006年科技部与保监会开始科技保险试点。试点启动当年,全国即实现科技保险保费收入约15.87亿元,风险保额超过685亿元,参保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100家,科技保险累计赔付金额达到11.75亿元。科技保险的保险产品日渐丰富,承保范围逐步扩大,投保企业快速增加,为科技领域开展自主创新提供了有力的风险保障。
    启动于3年前的科技保险试点再次获得政策动力,中国保监会与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多项具体政策措施,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及保险、科技企业积极组织推进,进一步发挥科技保险功能作用,支持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实施。
    试点启动当年,全国即实现科技保险保费收入约15.87亿元,风险保额超过685亿元,参保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100 家,科技保险累计赔付金额达到11.75亿元。人保财险更是后来居上,自2008年2月启动试点以来不到两年时间内,承保科技保险296笔,风险保额达到 379亿元,累计保险业务规模超5000万元。3年来,科技保险的保险产品日渐丰富,承保范围逐步扩大,投保企业快速增加,为科技领域开展自主创新提供了有力的风险保障。
    在有关科技保险发展座谈会上,科技部和保监会达成共识:仰仗政府支持,运用市场手法,两者有机结合、相互依托的模式是目前推动科技保险发展的最有效手段。但科技保险在我国毕竟还是新生事物,数年的试点进程更凸显其创新性和探索性,试点中暴露的一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谈及未来如何实现科技保险的广阔发展,不少业内人士直言:“科技保险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支持特别是财政补贴,应该实行政策性科技保险制度,虽然政府对科技保险进行财政补贴的重要性已经得到理论界的普遍关注,但具体的补贴思路尚未形成。”
  中国平安的相关负责人则强调,须建立保险公司、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参与的科技保险产品创新机制,针对科技领域风险特点,大力开发新险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业、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型产业供应链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此外,由于不同地区的企业对于科技保险产品的需求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因而要认真分析保险需求的地域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创新和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创新科技风险分担机制对于科技保险的进一步发展也十分关键。中国平安的相关负责人认为,保险公司应与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起创新科技风险管理机制与服务,为科技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方面的支持。
  此外,保险公司还应积极探索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发展新方式,研究保险资金支持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机制和措施,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创业投资以及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投资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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