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康宁终身保险的保障内容:
康宁终身保险2012版的重疾保障内容:
一、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特定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介入手术;特定面积Ⅲ度烧伤;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等一些重疾。
通过这个,我们其实能够发现,对于癌症方面,康宁终身保险2012版的保障还是很多的。
有些人会带着赌一赌的心态,再加上09年的时候实施的《新保险法》增加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认为带病投保,两年后癌症复发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就肯定会理赔。
投保两年后癌症复发会理赔吗?
当然不会!
首先,我们先了解清楚,什么是重疾理赔?
重疾理赔就是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为首次发生并且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重疾,这样保险公司才会给付相应的重疾保险金。
即使是中国人寿承保的康宁终身保险2012版也是遵守这一规定。
要强调的是首次发生,癌症复发并不算是首次发生,所以即使在投保的时候,或许癌症已经被治疗好,但是之后复发,保险公司依旧是不会承担赔付责任的,所以这一点,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没有多大关系
其次就是要说两年不可抗辩。
两年不可抗辩的前提是自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新发生的保险事故,而罹患癌症是在保险合同成立以前就发生了,所以这个保险合同是不具有射幸性,也就是事故不具有偶然性,所以关于两年后一定赔,只是对于这个条款的断章取义,所以癌症复发申请理赔是不符合这项条款适用的情形。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已经患过癌症,隐瞒病情投保,即使出险,保险公司也是不会承担保险责任,所有的风险还得由自己承担。
所以不要带有侥幸心理,如实告知,才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