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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震引发的思考:投保确实巨灾险

2012-02-28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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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地震台网测定,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交界今日14:42分发生2.8级地震。深圳目前已探明横岗——罗湖断裂带、莲塘断裂带、温塘——观澜三条断裂带,专家表示,断裂带只是表示有发生地震的潜在危险。面对这类潜在危险,国内巨灾险空缺日益凸显。

《唐山大地震》中有一句“买中国人寿,踏实”让不少观影者记忆深刻,虽然是一则植入性广告,但也引发了人们对于保险与灾难的思考。面对中国巨灾险缺失的现状,普通市民更关注的是在自然灾害面前,保险产品还能否提供足够的风险保障?

财产险 九成以上不保地震责任

记者查询了某中资财险公司一款普通家财险产品发现,在产品条款中列明了“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均在保险保障范围之内,但地震、海啸虽然也是自然灾害,但却被明确列在除外责任之中。

对此,曾在多家财险公司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九成以上的财险是没有保地震责任的,“即便有保也不在主险中,而是通过附加险的形式完成。”据记者了解,地震附加险在2000年推出,一般是按照主险保费的10%或以房屋总价值的2%缴纳保费,但目前绝大部分财险产品都没有附加地震保障责任。“一般人投保家财险只需要几百元或者一千多元,附加地震保障责任增加了保费支出,而且如果真发生这种灾害,赔偿也比较有限。”有财险公司的业务员表示,大部分城市都不是地震或海啸的高发区,推广这种附加险也很困难,“况且在高发区,保险公司可提高费率至主险保费的20%以上,算下来又不便宜”。

【TIPS】附加险不是全赔

对于需防范地震风险的投保人来说,在家财险等财产险之后需投保附加险。一般来讲,地震保险责任包括:因烈度达到保险财产所在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地震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所致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每次事故中投保家财险可获得的最高赔偿限额为主险保险金额的80%,也就是说,投保100万元的房产,如果因为地震造成了损害,最多赔付80万元。此外,附加地震险后,如果造成了室内的财产损失,也是按主险规定的赔付比例来赔付,由此,投保人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

人身险 巨灾多可赔偿

绝大部分人身险对因地震引发的保险事故是可以赔偿的。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的业务经理告诉记者,“如果因地震造成意外死亡,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等都可赔偿。”她说,人寿保险合同中主要的除外责任条款只有“战争、犯罪行为、故意行为、2年内自杀等”,即便是重疾险等只保障疾病风险的保险产品,如果被保险人因为地震等灾害造成了死亡,也是可获得身故赔付的。

“但具体能赔偿多少,则要看保险条款的规定,比如免赔额多少、赔偿项目等。”友邦保险的资深经理特别提醒,如果因地震造成了受伤,这赔付比例就要看条款规定。“例如,一款意外险规定意外受伤有门诊费用报销的,如果造成截肢或半身瘫痪以上赔付10万元,身故赔付15万元,地震时若只是骨折只能在限额内报销医疗门诊费用,其他的赔付是没有的”。

【TIPS】注意保额及保障范围

除意外险外,其他的人身险产品对于身故的赔偿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如果被保险人是因地震本身造成的伤害死亡,则保险理赔;但被保险人如果是在地震中突发其他疾病去世,则要看和地震本身的因果关系程度来理赔。此外,投保人也一定要注意投保的额度。例如在广州,10万元以下的身故责任是比较低的,如果是医疗险,则应该尽量选择每年5000元以上的额度,否则一旦生病或受伤需要治疗,几千元的赔偿难以弥补损失。

巨灾险缺位 相关方案望年底推出

“地震和海啸等是破坏力巨大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其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如果只是让某几家保险公司来承担所有的赔付责任,很可能发生一次灾难就搞垮一批公司。在国外,防范这种风险的都是靠巨灾险,但可惜目前在中国依然没有相关的险种。”某中资寿险公司核保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在国际上比较完善的巨灾险机制是由区域居民、地方政府、商业保险公司、再保险及中央财政救助多方共同组成,2008年的汶川地震再次凸显了巨灾险缺失的窘境。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此次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8451亿元,但最终保险业合计赔付16.6亿元,占比仅为0.2%。

但据保险公司内部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已多次对巨灾险进行调研,其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底推出。根据目前设定的方案,中国的巨灾险将由各个省份设立的巨灾基金构成,采取市场化运作,由保险公司先收取保费,提取一定的费用后按照固定的比例缴纳到各省巨灾保险基金中。在无灾年份,巨灾基金可不断积累,以应付巨灾带来的赔付,一旦发生巨灾则由基金支付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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