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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巨灾 保险该怎样承担责任

2012-09-142次浏览
小新客服
近日,我国南方遭遇强降雨过策划那个,洪涝灾害肆虐。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保险在面对巨灾时该承担哪些责任呢?

6月22日以来,我国江南、华南出现了一次较强降雨过程,江西、浙江、广西、广东、福建、湖南等省(区)累计面平均降雨量分别达89毫米、83毫米、67毫米、63毫米、39毫米、21毫米。受强降雨影响,广西蒙江、桂江、贺江、北流河、南流江,福建闽江上游干流及支流建溪、富屯溪,江西抚河、信江及赣江支流,浙江钱塘江中游干流,广东北江中下游干流等42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其中广西蒙江发生超历史实测记录大洪水,福建建溪支流南浦溪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目前,闽江、抚河、信江、赣江、钱塘江中游干流、北江下游干流水位仍在上涨,预计江西抚河、信江及赣江中游等河流可能发生一般超警洪水。

洪涝灾害肆虐的同时,黄淮部分地区则出现了旱情。受持续高温少雨天气影响,黄淮大部分地区土壤失墒加剧,部分耕地出现了无法播种、出苗不齐或苗小苗弱的现象。河南、山东等省旱情发展,安徽、江苏、陕西等省旱情开始露头,局部地区水稻栽插用水出现紧张,影响夏种夏播和出苗。中央气象台预计,未来一周,江南东南部、华南东部将转为晴热少雨天气,部分地区将出现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风险防护屏障应该依次是个人和企业自身、保险、社会援助,最后才是政府,政府的角色是风险的最后承担者,大量的损失应该用市场化经济手段向保险公司转嫁。用市场化手段取代行政手段,效率更高,效果也会更好。中国是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势在必行。应当以政府为主导,各大保险公司共同建立一个巨灾风险基金。目前,中国的强制险种只有机动车责任保险,当市场成熟时,可以尝试建立巨灾强制保险更好地分担巨灾风险。另外,日本针对巨灾风险的再保险的经验、美国巨灾债券,巨灾期权等“保险衍生产品”,将保险产品证券化的思路也值得我们借鉴。

灾难发生,悲痛在所难免。但痛定思痛,仍然希望此次洪水和干旱能够成为推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契机,更好的发挥保险业社会稳定器的功用。让中国更加保险,让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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