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泰山区无工作单位的优抚对象可以0元参加最高档220元的居民医疗保险,共涉及500余人。
2015年为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的第一年。近日,泰山区政府专门拟发征求意见稿,确定泰山区城镇无工作单位和农村优抚对象,无论原户籍为农业或城镇、原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部按照就“高”原则,以二档220元/年的缴费标准参保,而原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80元。
据悉,民政部门考虑到参保的优抚对象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统一的情况,并且每个社区、村都可以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而社区、村不具备核实优抚对象身份和是否具备0元参保的待遇。也为了避免优抚对象往返于居住地和优抚关系所在地办理各种手续,为他们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经多部门通力协作,由泰山区医保处将民政部门统计的全区符合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名单和相关通知下达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并最终下发到全区各具有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权限的社区、村。
“优抚对象只须持身份证、优抚证到附近任何一个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点,经工作人员查询核实信息后,均可办理0元参保手续。”泰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优抚对象参保不需缴纳1分钱,就可得到一张参保额为二档220元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单据,以便下一步办理居民医疗保障卡,可以说是优抚对象参保缴费金由泰山区政府全额买单。”
3日,徐家楼街道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宋绍兑高兴地来到泰山区民政局优抚科的窗口,他没有花费一分钱就能享受到了最高档标准的居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