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朱哲、通讯员 蔡正权、王长青报道: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将调整居民医保有关政策,增强居民参保的选择性,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并将生育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该局副局长熊新元介绍,医保缴费标准有了选择性。居民筹资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个人缴费仅需30元,第二档按原标准130元不变。
在两档基础上,住院报销比例有所提高。选择第一档次缴费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及以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支付比例分别为80%、60%、50%。选择第二档次缴费的,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享受第二档次待遇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一个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5万元调整为6万元。市医保中心主任叶启凡表示,连续缴费参保每满五年,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最高不超过30%。
将生育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是本次调整的亮点。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顺产医疗费最高限额为3000元,剖腹产医疗费最高限额为5000元,按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结算。
目前,我市相关居民医保软件修改工作已完成,调整后的政策将在全市执行。此外,今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即将在市直、咸安、赤壁等地正式铺开,参保居民将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