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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孩”可享受居民医保生育补助

2015-07-3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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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由于襄阳已开始执行“单独二孩”政策,相应的生育补助政策也随之调整。今后,市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妇女在生第二孩时,可获得最高600元的补助。如果实际发生额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相关人员可持结婚证、生育证等资料到当地城乡居民社保管理局申请补助。
今年3月底,我市开始执行“单独二孩”政策,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此后,不断有参加居民医保的市民到市医保局询问“生二孩能否享受补助”。由于当时未接到通知,该局对来访者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

根据参保者反映的意见,市医保局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并对可能产生的费用进行测算。估算显示,在市区可能生育二孩的居民医保参保妇女总补助额不足50万元,医保基金完全有能力支付。据此,市人社局于日前批示,市区符合政策的医保参保妇女在生第二孩时可享受补助。

具体补助办法为:享受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时间必须满6个月,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如果实际发生额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相关人员可持结婚证、生育证等资料到当地城乡居民社保管理局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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