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26日讯,“现在,这15名流乞人员成为滕州市民,并已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近日,滕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说。去年年底,滕州市为第一批15名流浪、乞讨人员以“滕”姓命名,并为他们办理了户籍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5年4月28日,市民在滕州街头发现一名流浪妇女。该妇女符合《滕州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病人救治救助办法》的规定,2016年6月,滕州救助管理站联合公安、卫生、定点医疗机构,以“滕”为姓为其起名滕爱菊,并为其办理了户籍和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现在,滕州救助管理:"三无"流浪乞讨者办理户籍和医保【保险人员展业证查询】,有了姓名、户籍和医保。
2013年,针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病人,滕州市出台了《滕州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病人救治救助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资金渠道和定点医疗机构。“滞留站内的被救助对象,都是经过观察和沟通难以找到家人的,大多数有精神疾病或为痴呆患者,没有身份就无法办理医保。如果这些人员可以办理滕州户籍,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享受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也可以减轻当地民政部门单一资金救助的负担。”滕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说。这是山东县级地区针对此类人群出台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
上级民政部门来做调研时,滕州市救助管理站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病人办理医保的想法,很快得到上级民政部门的政策支持。2016年下半年,滕州市全面落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救助管理站协调公安、卫计、人社等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于2016年年底,为第一批15名滞留流乞人员办理了户籍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为流乞人员办理户籍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经过以下程序:民政救助站对三个月以上查不到身份信息的“三无”人员,以“滕”姓起名,制作《受助“三无”人员信息表》,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网;公安部门将采集的血样放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进行比对,结果向救助站反馈;民政部门将受助“三无”人员信息表、DNA检测比对说明、受助“三无”人员电子版照片送公安局户籍科及当地派出所户籍室,为滞留人员办理当地户口;在取得受助“三无”人员户籍及身份证后,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协调人社部门,为受助“三无”人员办理《滕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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