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日照市医保处获悉,8类残疾儿童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给日照市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带来了福音和希望。
“0-6岁是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期,将0-6岁儿童康复项目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仅能给残疾儿童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还有效地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日照市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
通知规定,对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0-6周岁(含6周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脑瘫儿童、白内障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肢残儿童、低视力儿童和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残疾儿童,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符合康复治疗条件的,将其康复、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对符合国家和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条件的儿童,仍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给予救助,有关费用不再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管理考核,建立机制,对医疗康复机构有奖惩政策。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给予一定警告,仍不符合要求则直接取消定点资格。需要切实地给予这些残疾儿童们最实在的保障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