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醉酒开车,包括借车给朋友,朋友酒后驾车……出现这些情况,第二年你自己车的交强险费率都要上浮15%甚至更多。
昨天,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公布,从2011年2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也就是说,只要被查处酒后驾驶,第二年的交强险费率就会上浮,上浮的费率将“认车不认人”。
酒驾一次交强险上浮15%
酒后驾驶包括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形。针对这两种不同的情况,制度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饮酒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下年该车交强险费率上浮15%;醉酒后驾驶一次,下年该车交强险费率上浮30%。每辆车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举个例子:如果你的车在一年内有3次饮酒驾驶违法记录、1次醉酒驾驶违法记录,累计相加,下年费率应上浮75%(15%×3+30%×1),但按照“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的规定,你下年缴纳交强险,费率上浮60%。
上浮比例将“一年一清”
“如果今年我的交强险是800元,有两次酒驾,在抛开因零事故而获得安全奖的情况下,明年我的交强险要涨30%,也就是1040元。那后年呢?”家住江北的云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上浮比例将""一年一清""。”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解释,在上年因酒驾导致本年交强险上浮30%的车辆,在本年未发生酒驾的情况下,这30%的上浮比例将不再累计到下年。
以云先生为例:他这样的情况,只要明年没有酒驾的情况发生,不算安全奖的情况下,后年还是缴800元。
开车没出事还是能享“优惠”
以前,交强险的费率一直都是跟交通事故挂钩的。从2月1号开始,我市交强险费率将实行“交通事故+酒后驾驶”双重挂钩了,即酒驾、醉驾费率浮动与道路交通事故浮动同时适用,累加计算。
这两个方面的费率上浮相加最高可达90%。其中,交通事故费率浮动最高值30%,酒后驾驶费率浮动最高值60%。
同时,制度也特别明确,当年未涉及交通事故的车辆因酒驾导致费率上浮时,不影响该车辆因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享有的优惠费率。
同样以云先生为例:如果他今年的交强险是800元,今年发生了两次酒驾,但是一年都没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他今年依然能获得交强险费率的优惠,如果优惠为10%,明年他需要缴纳的交强险就是:800元+240元-80元=960元。
交强险认车不认人
朋友借车请多嘱咐两句
“如果酒后驾驶是借的别人的车,那上浮的保费由谁来承担?”经常把车借给朋友开的刘先生提出。
“采取认车不认人的原则。”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解释,与交强险费率浮动挂钩的不是驾驶人,而是车辆。
如果车借他人发生酒驾,上浮保费由车主买单。交巡警总队表示,这项措施也是进一步强化了车主对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新制度实施后,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纠违力度,强化检查,从严查处;重庆保监局将加大对保险公司交强险费率浮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费率浮动制度的严格执行。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表示,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新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