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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车辆交强险费率因酒驾被上浮

2015-11-24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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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日开始,我省正式实施酒后驾驶与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保险行业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酒驾违法次数对酒驾车辆的交强险费率予以浮动,上一保单年度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上一保单年度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但两项累计上浮不超过60%。

酒驾后要多交强险费,2010年8月至今,贵州近6000车次的酒驾车辆在次年投保交强险时,已累积多交了100多万元的保费。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的。

贵阳杨先生曾经连续两年没有交通事故记录,但这样的好司机却被一次醉驾毁掉了。“按照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杨先生的交强险基础保费可以下降20%,达760多元,但因为他有醉驾记录,交强险费率最高要上浮到60%。最后,杨先生交了1300多的交强险保费,多交了500多元钱。”太保产险贵州分公司车险业务管理部李小丽告诉记者。

像杨先生这样的车主还有不少。据贵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总站副站长陶林透露,2010年至今,近6000车辆的交强险费率因酒后驾驶被上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6月30日,共有5980车/次的酒后驾驶车辆在次年投保交强险时,被上浮交强险费率,上浮金额累计达104.02万元,其中,上浮15%的有5357笔,上浮金额为83.17万元;上浮30%的有614笔,上浮金额为20.37万元;上浮45%的有6笔,上浮金额为0.29万元;上浮60%的有3笔,上浮金额为0.18万元。

太保产险贵州分公司曾对该公司交强险费率上浮的500多名客户调查发现,涉案司机6成以上为35岁以上的老司机。“在35岁以下的客户发生酒驾行为的占比要到34%;35岁以上占到66%;违章路段主要在一些偏僻的区域,可能这些司机心存侥幸,结果还是被交警查到了,记录在案以后影响了费率浮动”李小丽表示。

从2010年8月1日开始,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会定期把查处的酒后违法数据与省保险行业协会共享,数据会导入“贵州省机动车理赔信息共享查询平台”,由平台根据被保险车辆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浮动。贵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总站副站长陶林认为,尽管交强险费率被上浮的车辆和金额数量不大,但对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等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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