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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2015-10-21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建造、翻建自主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在市区内建住房: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两年内建房支付费用的凭证。 在农村建房: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开具的建房或翻建自住住房的证明、两年内建造和翻建住房支付费用的凭证。<br />问:公积金提取办法中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 答:一句两句话说不清楚,建议你找个现实朋友教你!<br />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答:购买自住房是没有规定要在公积金缴纳所在地,但如果是异地购房,则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只好办理提取手续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可以问下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还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一)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符合下列情形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1、土地使用权为职工本人或其配偶;

2、须经过当地规划部门批准,能提供建房、翻建批准文件;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自建设管理部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超过一年以上时间则不能提取。

(二)提取额度: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为职工个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能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超过账户内余额的,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不能销户。实际发生额少于账户内余额的,按实际发生额提取;

(三)办理要件:

1、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工程结算依据和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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