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额度
汉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县、区或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因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辞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一年的;
(八)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九)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况:
1、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遭遇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
汉中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符合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一)、(五)项提取情形的,账面留存最近六个月缴存额,取至千元位整数。
符合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二)、(三)、(四)、(七)、(八)、项提取情形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符合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六)项提取情形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在账面留存最近六个月缴存额前提下,提取额为(月租金一家庭月工资收人× 15%)×12提取至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九)项提取情形的,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提账面缴存余额取至千元位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取至千元位整数。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按照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提取账户内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年合计额,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