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在上海工作的外省职工来说,离职后如何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成为了一个较为头痛的问题。而这类离职的外省户籍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以后仍在上海其他公司上班的,另一种是离职以后不再上海上班的。前者,只要在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待进入上海新公司后启封公积金账户即可,并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但是后者的离职公积金提取就要复杂一点。请随新一站保险网小编一同了解一下。
1、员工离职后在其他省市已设立公积金账户,如何转移离职公积金?
在上海工作的非沪籍职工离职后,已经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除按现行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相关证明,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2、员工离职后未尚未在其他省市设立公积金账户,如何转移离职公积金?
在上海工作的非沪籍职工离职后,尚未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待其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职工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